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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于2021年11月16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4时21分

任务来源:

          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四批山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晋市监标推〔2019〕242号)文件,明确山西省能源局系山西省地方标准《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标准提出和实施监督单位,并由山西省瓦斯发电协会负责该项标准的具体起草工作。

 提出及监督实施单位:

          山西省能源局

归口单位:

          山西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西省瓦斯发电协会、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兰花大宁发电有限公司、山西凯嘉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分公司、北京扬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煤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瓦斯发电厂、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 公司煤层气发电分公司。

主要起草人:

          屈杰、陈东峰、王绍霞、罗申国、张志飞、武水秀、宋沛鑫、李杰、宛永军、 焦志超、赵璐。

制定标准的意义:

          结合瓦斯发电工艺,规定瓦斯发电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厂房场所、隐患排查和治理、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绩效考评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以满足日常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安全达标生产以及瓦斯发电行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标准起草过程:

          2019年2月25日,山西省能源局开展省级地方标准《瓦斯发电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级标准》(后改名为《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项目申报工作,在标准提出和实施监督单位山西省能源局的指导下,山西省瓦斯发电协会立即开展了标准起草工作。

          2019年3月28日,协会召开编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上,《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起草组成员重点讨论了编制大纲、任务分工和推进计划,明确了编制工作各章节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计划。

          2019年6月14日,协会召开《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标准起草组工作推进会议。会上,起草组成员讨论了标准编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议决定对与会人员的疑惑点进行汇总,并组织统一调研,尽快解决问题,促进标准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2019年10月12日,协会召开编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定,《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起草组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按照山西省能源局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要求,修改各自负责的相关内容。随后,汇总完成了《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草案;2019年10月28日版)》。

          2019年11月9日,协会召开编制委员会第六次工作会议。针对有疑义的地方提出了统一的修改方案,会后修改完成《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草案稿;2019年11月12日版)》。

          2019年11月15日,协会召开专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上提出了统一的修改意见,修改完成《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27日,山西省能源局就《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44家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共收集到修改意见60条,其中采纳21条,部分采纳6条,不采纳33条。

          2019年12月30日,山西省能源局召开《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专家审核会,随后规范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订了《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2020年8月11日,山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对山西省地方标准<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晋能源油气函〔2020〕406 号),向42个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征求意见。

          2020年9月16日,协会编制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针对征求的28条意见进行了充分讨论,采纳意见21条,不采纳意见7条,并根据采纳意见对规范进行了修改,形成《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初审稿;2020年9月17日版)》。

          2020年12月24日,山西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初审稿)》技术审查会议,会上提出“进一步核实语言表述,确保用词严谨、准确、到位,提高文本规范性,核定标准使用对象”等修改意见,规范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形成《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送审稿)》。

          2021年3月30日,山西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送审稿)》技术审查会议。会上,专家组对本规范给予高度肯定并审核通过,他们表示本规范内容全面,制定过程符合规定的程序,形成的文本符合GB/T 1.1的要求以及地方标准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瓦斯发电行业日常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安全达标生产以及瓦斯发电发展有重大意义。

与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关系:

          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条文较为宽泛,对瓦斯发电指导性不强。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1〕23号)对火力发电和水力发电做出标准化详细要求,但瓦斯发电的安全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厂房场所、职业健康、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与传统的发电有着很大差异,《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是对上述标准缺口的一个补充。

实施标准的措施建议:

          由于山西省瓦斯发电行业缺乏统一的规范指导,不利于瓦斯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瓦斯发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是对行业标准的一个及时补充,对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在全行业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