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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瓦斯发电相关内容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5时28分

根据2025年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应急管理部令第17号,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涉及瓦斯发电及瓦斯利用的主要规定如下。

关于瓦斯浓度,进入干式抽采泵的瓦斯浓度必须高于25%(或低于2%),设备须具备自动监控浓度功能。浓度低于30%的瓦斯不得作为燃气直接燃烧,但可用于发电,此时必须按相关安全标准执行,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关于安全装置,在抽采泵出气侧管路及利用瓦斯的系统中,必须装设防回火、防回流和防爆炸的安全装置。

关于建井期间的抽采,任一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³/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将瓦斯治理提前到建井阶段。

关于管路安全,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非本质安全型带电物体接触,并应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

关于监控要求,抽采管路中必须设置流量、温度、压力等传感器,为瓦斯利用的智能监控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