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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6日 11时19分

2016年12月2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1、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煤层气发电为重点,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化进程。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探索推广智能电网、多能互补、储能等多种技术创新,形成风电、光电、煤层气发电等多轮驱动的新能源供应体系。2、100亿立方米的瓦斯气体用于发电,可支撑煤层气发电装机约700万千瓦。推进中部如太原市、西部如吕梁市离石区、东南部如阳泉市和晋城市的地面开采煤层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以减轻环保压力;推进低浓度瓦斯就近综合利用发电。加快在建燃气电厂建设,积极推进新建燃气电厂的前期工作,到“十三五”末,全省力争建成千万千瓦级煤层气发电基地。3、研究出台鼓励燃气企业建设调峰设施的价格政策,探索制定发展天然气发电的鼓励配套政策。4、山西省将重点建设沁水和河东两大煤层气产业基地,并提速煤层气发电,到“十三五”末,全省煤层气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00万千瓦,力争建成千万千瓦级煤层气发电基地。